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化、标准化、精细化、精准化。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1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网格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青海省户籍;
2.年龄满18周岁(2007年2月21日前出生)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20日后出生);
3.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廉洁奉公;
5.熟练应用电脑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能够完全遵从工作安排和调配,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夜间值守工作;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和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面部、颈部及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纹身的;
7.有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相关疾病和病史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大通融媒”和“青海泓甲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0日14:00至3月4日18:00。
2.审核时间:2025年2月20日14:00至3月4日24:00。
3.缴费时间:2025年2月20日14:00至3月5日18:00。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3月6日14:00至3月7日24:00。
5.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148,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生诚信承诺书,找到“大通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点击进入,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
6.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将以下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1)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3)户口本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
(6)退役军人须上传退役证明。
考生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报名单位保证报考人员资料安全、保密、不泄露。报名过程中因个人信息留错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7.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录考试全过程。
8.考试服务费: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脑端登录报名链接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148缴纳200元/人考试服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等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开考比例。
(四)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时事政治、政策法规、公文写作、办公软件等基础性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时间地点:以公告形式在“青海泓甲信息平台”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准考证下载打印:缴费后在规定时间电脑端登录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148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考生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保留2位小数);由招聘第三方统一命题、评卷。笔试相同分数均进入下一环节。
6.加分政策:
(1)大通县户籍人员加3分。(加权前)
(2)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加3分。(加权前)
(3)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3分。
7.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青海泓甲信息平台”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以笔试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岗位需求1:3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公告形式在“青海泓甲信息平台”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资格复审内容: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加分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青海泓甲信息平台”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2.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3.准考证下载打印:电脑端登录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148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形式在“青海泓甲信息平台”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5.考生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七)总成绩
1.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保留小数点后2位。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2.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根据政审情况优先选拔具有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3.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在“青海泓甲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八)体检、政审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政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对报考者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1.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泓甲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天。
2.经公示无异议,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依法统一办理入职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及实际招录情况,对新聘用人员的服务单位有权进行统筹调剂,招录人员须服从分配。
四、薪酬待遇
入职后实发工资约2700元/月,缴纳三险(养老、工伤、失业)。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大通县政法委、大通县人社局将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所有考试的考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应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考生违反纪律要求,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需说明的事项
(一)报考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日第一日。
(二)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考试要求及缴纳考试服务费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缴费,一经报名及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三)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如出现报考失误、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通知考务事宜时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五)所有与考试相关信息均在“青海泓甲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本次招聘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面试阶段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进行作答,否则不计成绩。
(八)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联系咨询单位(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七、咨询电话及地址
(一)报名单位地址及电话
报名单位:青海泓甲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7号(城东区创新创业大厦10楼)
电话:18697131768
(二)监督单位及电话
中共大通县委政法委员会0971-2737256
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1-2722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