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专家人才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省委组织部主管,省民政厅登记管理的青海省各行业、各领域专家学者以及各级各类人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联合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加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的必修课,坚持以服务会员、服务人才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充分发挥独特的人才优势、组织优势和对外交流优势,努力架好政府、社会、企业、人才之间合作交流的桥梁,力求成为党委政府的好帮手、专家人才的好娘家、人才宣传的好窗口、对外交流的好平台。现有个人会员800余名,单位会员18家,组建了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绿电绿算等九个专业委员会。5年来,编发《专家视角》69篇,先后17次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5年来,先后组织400余名专家,认真开展群英荟活动8次,深入州县、高校、企业进行实地调研与考察,主动推动人才下沉一线、服务基层,为州县、高校、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5年来,编发《新青海人才》杂志18期,常态化开展一线人才好故事征文和课题研究征集工作,使得广大专家人才广泛分享最前沿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碰撞出创新的火花,为人才提供更多成长机会。5年来,邀请省内外专家围绕各自领域和主题,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系列专题讲座51场,组织会员聆听专题讲座21场,有效助力优秀青年人才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为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5年来,先后与深圳市专家人才联合会、国际院士科技创新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聊城市专家人才联合会进行座谈交流,共话人才交流、项目合作、技术共享等方面的合作,联合会对外合作交流的朋友圈、影响力不断扩大。根据联合会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热忱欢迎各界有志之士踊跃加入,携手为联合会贡献力量。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联合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备较好的综合素质,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及分析判断能力,团队协作意识较强。
3.身心健康,适应能力较强,服从工作安排,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4.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二)岗位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专业背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行政管理、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3.工作经验:具有13年相关工作经验,优秀应届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限制:35周岁以下。
5.技能要求: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如Word、Excel、PowerPoint、Photoshop、剪映、豆包、DeepSeek等),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优先条件: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文秘工作或社会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线上报名,请将所有材料压缩后(邮件名以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qhszjrclhh@163.com。
3.报名材料:
①《青海省专家人才联合会应聘登记表》(附件),照片处须插入电子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联合会秘书处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联合会秘书处将对所有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当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后,将由联合会秘书处工作人员通知笔试相关事项。
(三)组织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招聘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到1:5比例时方可组织考试。
1.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2.考试内容
笔试:《写作能力测试》(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面试:结构化面试。
3.考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原则上笔试和面试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后联合会秘书处电话告知招聘结果。
(四)体检考察
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同分,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联合会秘书处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体检费自理)。因体检、考察等情况不合格的,由联合会秘书处确定是否递补,如递补,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联合会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2.薪酬面议(含五险一金),具体根据岗位和个人能力确定薪资水平(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工资)。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及培训机会。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由联合会秘书处自行组织开展,不举办或委托举办考试培训,不通过任何方式收取任何费用。
2.招聘环节的通知均由联合会秘书处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省专家人才联合会所有。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9718487273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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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专家人才联合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