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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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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4〕21号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等规定按照《2024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青卫健〔2024〕50号现将2024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2024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岗位共计594个。其中省直岗位231个考试岗位55个考核岗位176个市州岗位363个考试岗位341个考核岗位22个。以上岗位招聘人数共计921人。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条件详见《2024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计划表》附件1。

此次全省医疗卫生人员公开招聘分别面向全国、全省、本市州范围进行。限定为全省范围的招聘岗位包括面向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和在本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市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市州户籍、本市州生源、本市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市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考试聘用岗位已明确具体笔试科目类别。

考试聘用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岗位的具体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考核聘用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的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16时4月28日18时

考生修改信息时间2024年4月24日16时4月29日18时

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4月24日16时4月29日21时

缴费时间2024年4月24日16时4月29日23时

网上调剂时间2024年4月30日9时18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5月26日9时。

考生请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服务号点击右下角“个人入口”或直接在微信搜索“青海卫生人才中心”小程序点击进入“青海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平台”在“考试与招聘”“考试列表”中选择相应的考试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方式详见《2024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生报名指南》附件2。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考核聘用岗位按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计算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青海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平台”的“公告”及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须在4月30日9时至18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或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上述相关网站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或考核。

三“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及“青海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平台”的“公告”将定期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统计表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25、26日星期六、日地点在西宁市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卫生技术人员公共知识》《卫生技术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技术人员卫生专业应用能力》共三门科目。考试内容参考《2024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试大纲》附件3三门单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30%、4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60%、4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拟于5月底公布笔试成绩发布后请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服务号“个人入口”“成绩查询”处点击下载考生成绩单留存。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卫生技术人员公共知识》×30%《卫生技术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卫生技术人员卫生专业应用能力》×40%政策加分

二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考试聘用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专业应用能力》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他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上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三藏蒙医药专业技术相关岗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专业应用能力》科目考题文字为相应藏蒙文其余笔试科目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将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青海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平台”的“公告”及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由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青海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平台”的“公告”及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以专业测试、技能操作测试为内容的自主面试。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政审资格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卫生人才”服务号、“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青海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平台”的“公告”及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的审查将不予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的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总成绩并列处理原则。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聘用人员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可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聘用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卫生技术人员卫生专业应用能力》成绩高低排序《卫生技术人员卫生专业应用能力》成绩相同的以《卫生技术人员公共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五年龄要求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对报考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对报考副高级以上职称、博士以上学历以及报考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岗位的医院临聘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医院临聘人员按照我省有关规定认定。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关心关爱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青冠指〔2023〕3号精神自2020年以来参加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享受范围内且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年龄可放宽5岁。

六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8年4月2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4月24日。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8日。

七公告中各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医生、护士执业资格、医、药、护、技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要达到国家级或招聘地区省级合格分数线且在有效期内未满足条件的将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各类职称不包括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取得的职称。

八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中有藏汉、蒙汉等双语要求的除明确要求有双语文字读写能力之外其他均为具备当地通用民族语和汉语口语交流能力。

九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人社部公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为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十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专业方向和相关课程要求的是报考该岗位的必备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相关证明和课程成绩单以图片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内容不实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十一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事业单位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汉族考生加分年限截止到2024年4月24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2.加分审核登记。所有符合加分条件的各类考生在报名界面“是否加分”处选择“是”选择相应加分项并点击上传相关加分佐证材料PDF格式。1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2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父母工作证明或退休证件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3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不包括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按要求完成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无需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加分条件审核结果将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及“青海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平台”的“公告”进行公示。

十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十、相关要求

一请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青海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平台”的“公告”及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二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5其中涉及到需要回避情形的考生应主动回避。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温馨提示、紧急通知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及“青海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平台”的“公告”中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以及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岗位的考生须随时登录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等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查看有关招聘信息。

四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我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的收费培训活动不指定或编印青海省事业编制卫生系统公开招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考生注意识别。

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岗位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技术服务电话

09716233218、6264249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纪检监督电话

09718201663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9718230587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纪委

果洛州卫生人才网招聘公告请点击>>>?果洛州卫生人才网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点此链接查看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点此链接查看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附件1:2024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生报名指南.docx

附件3:2024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试大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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