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聘市森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为遂宁市森林公安局公开招聘2名警务辅助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限男性),主要从事警用车辆驾驶及警务辅助工作。遂宁市森林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国家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能素质好,身高170cm以上,无纹身、无染发、无色觉异常,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
4.持有c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能熟练驾驶机动车辆。
(二)禁入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8日的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3. 报名地点: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西山路119号)。
4. 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另交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具有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技能证书、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评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笔试、面试,所有参加了面试的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提前做好评估,自行决定是否适合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三)体检
体检由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综合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在应聘且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员中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公司将招聘的人员派遣至市森林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并服从统一调配。
四、相关规定
1.按照国家规定,统一为聘用人员购买五类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2.试用期间执行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工资,转正后按照核定的岗位和级别,每月执行岗位工资+平时绩效工资,年终按考核等次发放年终绩效工资。具体参照《遂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需参加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4.聘用人员必须在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带领下协助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五、附则
1、本公告由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25-8103963
遂宁顺邦安防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