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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玛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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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班玛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概况

班玛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聘2名特邀调解员,实行坐班制。

二、岗位职责

1.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依法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2.主持调解过程,制作调解协议或调解笔录,拟定调解协议书;

3.在调解平台上按照要求进行纠纷调解,形成卷宗,按照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要求录制音视频,按照要求填写处理结果;

4.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应当单独立卷并整理归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终止调解转立案;

5.遵守相关管理办法,完成其它应该由调解员完成的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特邀调解员的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备电子设备操作能力,能够适应司法信息化要求;

5.熟悉社情民意,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

6.调解员年龄不限,具备藏汉双语沟通能力、具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7.调解员需具备基层工作经验。

8.身体健康。

(二)以下人员不得担任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或撤销的;

5.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调解工作的;

6.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

报名选聘特邀调解员的人员,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特邀调解员报名表》,表内需附免冠彩色证件照;

2.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有学历者提供);

4.其他可以证明调解能力、经验和专业水平的文件资料(任职材料、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所有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和筛选由班玛县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核,经研究确定入选的特邀调解员名单将予以公示,新选任调解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结束纳入班玛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任期2年,任期届满后可以申请续任。试用期间的补贴发放标准同正式任期的补贴标准一致。

工作方式班玛县人民法院与特邀调解员的工作关系为聘用关系,根据调解案件的数量发放基础补贴和奖励补贴(成功调解一起案件发放300元,参与调解案件发放100元)。

工作地点:班玛县人民法院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

报名方式:请将相关材料现场递交班玛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班玛才昂仁增13909753009

扎 西 曲 吉 18209765757

附件:报名表

原标题:《班玛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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