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丰县人民政府批准,东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文职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职责
招聘的辅警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
二、招聘人员种类、数量及学历条件
计划招聘文职辅警15人,在乡镇派出所协助民警开展技术保障和辅助管理等工作。
(一)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学历条件
1、辅助管理类文职辅警,招聘13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算机操作。
2、新闻传播类文职辅警,招聘2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算机操作,会新闻写作、媒体传播、采编、编导、制作等技能。
三、招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东丰县常住户口(2018年5月9日以前);
(二)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9日以后出生(含本数),具体日期以户籍信息为准),身高1.70米以上;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辅警的体检;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有纹身或其他特殊标记的。
6、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辅警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后,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办法是: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21日(双休日正常休息)。
3、报名地点
东丰县人力资源市场(西城区就业局一楼办事大厅)。联系人:王莉尧,电话6319095。
4、资格审查
报名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逐一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
5、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证明各一份;近期白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责任编辑:李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