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缓解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警力不足的问题,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2013】20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办发【2014】11号)等文件精神,经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计划面向社会(优秀巡防队员、警院毕业生、退伍军人、治安积极分子、计算机专业或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吃苦,能战斗,有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驼背、无残疾、无口吃、无较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等;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开除军籍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解除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严重犯罪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及报考资格审查地点为永定区崇文路400号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201室)。
2.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2日至5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及资格审查流程
考生自行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http://yd.zjj.gov.cn/)下载《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见附件1)→在报名表上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粘贴个人照片(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3张,其中1张粘贴于报名表“照片”处,另2张背面写上报名号和姓名后粘贴于报名表的右上角)→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和招聘公告规定的相关报考证件(身份证、户口、毕业证等)证明和资料,在报名时间内到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报名,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职位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若对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区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按要求成立由政工、法制等部门组成的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组织审查,仔细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需将相关材料原件复印存档),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擅自变更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永定区纪委监委派驻农口纪检组的指导下进行并备案。
2.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必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证件、材料原件;
3.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体检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体检;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在2020年5月15日上午8:00至下午17:30到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201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不举行笔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选确定。本次考试不设定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
本次面试由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组织实施,永定区纪委监委派驻农口纪检组监督。
3.面试方式、内容与分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个人综合素质,面试设2道题,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为准。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1.体检名单确定。若参加面试人数大于该职位招聘人数,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该职位招聘人数,设定60分为面试合格线,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不进入体检。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需进行加试(笔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以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填写《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招聘辅警政审表(2020年)》(附件2)。
政审工作由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负责组织实施。政审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重点是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进行考察。
政审时,考察组要认真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报考人员在政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政审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以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环节的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聘用
根据政审合格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党组研究同意并在永定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与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式4份,区人社局、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本人档案及本人各存一份),签订合同时,拟聘用人员必须将本人学生档案、人事档案交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档案室。劳动合同期限为4年,试用期为5个月。
七、辅警相关福利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
1.月基本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5个月发放工资的80%);月绩效工资(与考核挂勾)1000元;
2.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自行承担。
(二)试用期满,警务辅助人员加班补助、值勤津贴等纳入月绩效考核,年终实行绩效总考核。按月底和年度考核的等次,给予相应的考核奖。
(三)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的权利。
(四)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和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分局保管。
(五)报名者提效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八、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办公室:0744—8322752
(二)监督举报电话
永定区纪委监委派驻农口纪检组:13574406482
十、本公告及相关事宜由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表(2020年)》
2.《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招聘辅警政审表(2020年)》
3、《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2020年)》
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
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招聘辅警报名表
(2020年)
姓名 | 性别 | 出 生 年 月 | 免冠照片 | ||||||||||||
政治 面貌 | 文化程度 | 婚 姻 状 况 | 民族 | ||||||||||||
本人手机号码 | 身高 | ||||||||||||||
身份证号 | 年龄 | ||||||||||||||
毕业院校 | |||||||||||||||
户口所在地住址 | |||||||||||||||
报考职位 | |||||||||||||||
是否退伍军人 | ?是?否 | 特长 | 驾驶证类型 | ||||||||||||
工作简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 | 证明人 | ||||||||||||
家庭成员 | 称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奖惩情况 | |||||||||||||||
专业技术或警体特长 | |||||||||||||||
本人 签名 | 本人以上填写属实、如有虚假,后果自负;愿服从组织安排。 本人签名: 年月日 |
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办公室制
附件2
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招聘辅警政审表
(2020年)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退伍军人 | ||||
户口所在地 |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卫健部门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信访部门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城管部门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政审考察组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办公室制
附件3
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公开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020年)
序号 | 职位信息 | 招聘计划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其他要求 |
1 | 警务辅助(一) | 3人 | 男 | 35周岁以下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身高1.68m以上 |
2 | 警务辅助(二) | 3人 | 男 | 35周岁以下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身高1.68m以上 |
3 | 警务辅助(三) | 3人 | 男 | 35周岁以下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身高1.68m以上 |
4 | 警务辅助(四) | 2人 | 女 | 30周岁以下 | 高中(中专)及以上 | 身高1.58m以上 |
合计 | 11人 |
注:本职位表中所有职位,男,年龄均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5月10日至2002年5月10日期间出生);女,年龄均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0年5月10日至2002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张家界市森林公安局永定分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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