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1-12-01 22:13:40 关注:22573次
根据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元素化学研究中心科研工作需要,有机硼化学研究团队和有机硅化学研究团队拟联合招聘科研助理1名。
一、研究中心和团队负责人简介
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元素化学研究中心由席振峰院士牵头组建,研究方向主要包括有机硼化学、有机膦化学和有机硅化学等。中心拥有完善的科研条件,团队负责人均有丰富的科研经历和丰硕的科研成果。
陈学年教授:河南省特聘教授,2013年回国组建河南省硼化学与先进能源材料重点实验室和河南省硼化学与先进能源材料国际联合重点实验室,2020年加入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元素化学研究中心。主持基金委联合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重点科技攻关计划等项目,在著名国际期刊acc.chem.res.,j.am.chem. soc.,angew.chem.int.ed.,chem.等发表多篇论文,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硼化学、固态离子电池等。
刘振兴博士:郑州大学青年拔尖人才,2007-2011年在郑州大学进行本科阶段学习,2011-2016年在北京大学攻读理学博士学位,2016-2020年分别美国波士顿学院和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2021年加入郑州大学化学学院。在国际著名期刊j.am.chem. soc.,angew.chem.int.ed.等发表26篇论文,研究方向为有机硅化学和电化学合成。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工作;
(二)完成负责人交给的其他科研相关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岗位条件
1、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具有有机化学实验室从业经历者优先;
2、具备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现代化办公软件;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
(一)采用发送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6日;
(二)有意应聘者请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三)请将下列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liuzhenxing@zzu.edu.cn,邮件主题请按下列格式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高校人才网”。例:“科研助理+郑州大学+张**+高校人才网。
1、应聘人员登记表;
2、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以pdf文档形式发送;
3、与应聘登记表同底版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蓝底,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照片清晰,命名为:“元素化学研究中心+张**”。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询报名邮箱反馈信息。如因个人原因影响应聘,后果自负。
(二)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按公司要求补充或者更换,并及时提交,未按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应聘。所有参加现场考核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原件)以供核查。若现场核查材料有弄虚作假或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由郑州海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派遣
考核通过且体检合格者,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郑州大学人事处备案后,派遣至郑州大学元素化学研究中心工作。
八、工资待遇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税前工资为5000-7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具体面议。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振兴老师
联系电话:18810521939
郑州大学元素化学研究中心
郑州海汇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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