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07-25 21:07:19 关注:16743次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审批同意,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待遇
1.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岗位,属于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不享受东北师范大学全民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2.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学校招标的劳务派遣机构代管,聘任期内享受社会统筹“五险一金”待遇,薪酬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职责
1.办公室行政助理(3人)
协助完成研究生院相关处室业务辅助工作。
2.信息化建设专员(1人)
负责研究生院信息化建设。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35周岁以下(1984年以后),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5.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软件,信息化建设专员须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背景,有相关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7.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1.应聘者填写《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劳务派遣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劳务派遣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将500字左右自荐书、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成绩单扫描件和相关佐证材料(奖项、证书等)制作为一份pdf文件,并将所有应聘材料制作成一个压缩包,命名方式为:g1/g2+姓名(g1:行政助理、g2:信息化建设专员),于2019年8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yjsy@ne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研究生院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认证。现场认证通过者,参加招聘考核(笔试、面试)。
3.通过招聘考核的拟聘人员须至东北师范大学校医院参加入职体检,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个人原因放弃等出现岗位空缺时,研究生院将不再重新组织招聘工作,按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4.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天。
5.公示期满无异议,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两个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海月
电子邮箱:yjsy@nenu.edu.cn
联系电话:0431-85099660
办公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3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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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19年7月16日
原标题:研究生院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www.nenu.edu.cn/2019/0716/c140a3504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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